梨树县中医院
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梨树县中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在梨树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lsxzyy1981.cn)进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LS-ZYY2024003
1.2项目名称:医学检验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可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
1.5采购方式:院内询价(以一次性报价作为有效报价)
2.服务内容及需求:
2.1服务内容:我院检验科尚不能进行和开展的检验项目(但均存在于物价目录内)
2.2服务需求
2.2.1第三方实验室应所提供的检验项目应满足我院需求。
2.2.2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服务的项目所使用的仪器应定期维护和校准,所用试剂应具有溯源性,检测仪器和试剂应符合国家标准。
2.2.3标本取样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来我院检验科接收标本后,若有标本丢失、损坏导致的报告误诊、漏检所引起的纠纷,由第三方实验室承担相应责任。
2.2.4标本配送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标本运送物流应配有冷链送检,且所有标本运送时产生的送检费用由第三方实验室承担。在标本运送途中产生的任何意外检验科不予负责,由第三方实验室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付。
2.2.5报告时限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服务项目的报告时限(单位为:小时)应在投选文件中明确列出(计算方法:从每日取得血样的终末时间14:00开始计时)。 我院检验科需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时,可口头向第三方实验室申请变更检验内容。第三方实验室应免费向我院提供检验结果查询平台以及账号、密码。并配送纸质版检验报告。
2.2.6项目检测需求:第三方实验室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2.7检验耗材需求:采集血样的针管、止血胶带、碘伏等消毒用品由我院负责,标本采样管、检验条码由第三方实验室负责提供。
2.2.8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有为医院保密的义务,在未经医院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医院其他科室人员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检验结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选文件要求
4.1 根据《报价单》(详见附件2)的格式,提供报价明细。
4.2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4 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选的无需此件)
4.5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
4.6具体服务方案(对照2.2服务需求内容详细列明)
※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制作文件后,所有材料胶装成册 (1正本,5副本),整体封存,加盖骑缝章,并于封皮标明比选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无需购买标书。
三、注意事项
5.1 为推动廉洁采购模式的运行,切实减少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的接触,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现规定如下:
5.1.1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现场评审(请保持投选文件中注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畅通,便于我院人员在评选现场联系当事人,完成答疑)。
5.2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者,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四、文件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6日10:30(北京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我单位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收件地址: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西买卖大街186号 梨树县中医院3号楼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34-5222470
梨树县中医院
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梨树县中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在梨树县中医院官网(http://www.lsxzyy1981.cn)进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LS-ZYY2024003
1.2项目名称:医学检验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可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
1.5采购方式:院内询价(以一次性报价作为有效报价)
2.服务内容及需求:
2.1服务内容:我院检验科尚不能进行和开展的检验项目(但均存在于物价目录内)
2.2服务需求
2.2.1第三方实验室应所提供的检验项目应满足我院需求。
2.2.2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服务的项目所使用的仪器应定期维护和校准,所用试剂应具有溯源性,检测仪器和试剂应符合国家标准。
2.2.3标本取样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来我院检验科接收标本后,若有标本丢失、损坏导致的报告误诊、漏检所引起的纠纷,由第三方实验室承担相应责任。
2.2.4标本配送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标本运送物流应配有冷链送检,且所有标本运送时产生的送检费用由第三方实验室承担。在标本运送途中产生的任何意外检验科不予负责,由第三方实验室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付。
2.2.5报告时限需求: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服务项目的报告时限(单位为:小时)应在投选文件中明确列出(计算方法:从每日取得血样的终末时间14:00开始计时)。 我院检验科需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时,可口头向第三方实验室申请变更检验内容。第三方实验室应免费向我院提供检验结果查询平台以及账号、密码。并配送纸质版检验报告。
2.2.6项目检测需求:第三方实验室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2.7检验耗材需求:采集血样的针管、止血胶带、碘伏等消毒用品由我院负责,标本采样管、检验条码由第三方实验室负责提供。
2.2.8第三方医学实验室有为医院保密的义务,在未经医院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医院其他科室人员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检验结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选文件要求
4.1 根据《报价单》(详见附件2)的格式,提供报价明细。
4.2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4 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选的无需此件)
4.5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
4.6具体服务方案(对照2.2服务需求内容详细列明)
※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制作文件后,所有材料胶装成册 (1正本,5副本),整体封存,加盖骑缝章,并于封皮标明比选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无需购买标书。
三、注意事项
5.1 为推动廉洁采购模式的运行,切实减少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的接触,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现规定如下:
5.1.1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现场评审(请保持投选文件中注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畅通,便于我院人员在评选现场联系当事人,完成答疑)。
5.2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者,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四、文件提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6日10:30(北京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我单位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收件地址: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西买卖大街186号 梨树县中医院3号楼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34-5222470